從錄影機錄製可以成為法庭證據

在國家杜馬仲介紹了一項法案,允許從 DVR 的錄音作為證據在法庭。該檔建議,從俄羅斯伊戈爾 · 列別傑夫和亞羅斯拉夫 · 尼洛夫的民主自由党國會議員。
抽樣審查的一般管轄權的法院的判決結果表明矛盾判例使用音訊和視頻錄製、 照片和行政侵權行為,包括侵犯由驅動程式的情況下拍攝 自失能該文檔說。

條例草案 》 將指定新的證據的手段,因為通常情況下,記錄從硬碟錄影機是唯一的方法來解決它的法庭,和視頻材料不應考慮在內。
在解釋性備忘錄代表還指出,在 2007 年,在部分第 1 條的 4。介紹了值得注意的是 5,即所稱的行政違反下章 12 汽車、 無罪推定的原則。